福建省闽江饭店9号楼北侧第二、三层场所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闽江饭店责任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省闽江饭店9号楼北侧第二、三层场所招租项目 组织招标活动,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XCCG(FZ)2024015
2、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饭店9号楼北侧第二、三层场所招租项目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9日起至2024年07月21日,每天09:0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1—603 )。
4、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电汇相应的金额到“其它费用”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邮件fjjxxmgl@163.com,并来电告知。且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投标人名称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时的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1—603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7月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1—603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发布媒介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招标人单位名称:福建省闽江饭店责任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30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1-62178168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1—603
邮编:350001 邮箱:fjjxxmgl@163.com
联系人:王程、卢鸿敏、李芳 联系电话:0591-87572007
11、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费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160 200 578 |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
附: 项目概况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面积(㎡) |
最低起租限价 (元/月/㎡) |
最低预估金额 (元) |
承租年限 (年)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福建省闽江饭店9号楼北侧第二、三层场所招租项目 |
425.54 |
50 |
1323504.38 |
5 |
25000 |
备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实际面积等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实地进行勘察,接受本标的物的建筑现状条件。若投标人未进行实地勘察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中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场所转租或承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中标人根本性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4、本次出租的房产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涉及二次消防验收事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事先认真了解阅读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凡报名参加的投标人,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的内容,接受场地的现状,并承担因此带来的经营风险。 6、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应当按法定的招标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7、若本项目中标人为新租户,招标人将视装修情况给予不超过2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