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闽侯县祥谦镇岐尾村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祥谦镇岐尾村黄土边集体旧厂房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祥谦镇岐尾村黄土边集体旧厂房改造项目工程
2.项目编号: FJZF(CS)202402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83864.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83864.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祥谦镇岐尾村黄土边集体旧厂房改造项目工程 |
1.00 |
583864.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制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企业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6.2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附1:获取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获取的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标注后发至邮件fjzf5699@163.com,并来电告知。且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递交响应文件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6.3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1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1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开标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闽侯县祥谦镇岐尾村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岐尾村民委员会
邮编:350100
联系人:林沂
联系电话:15242168822
11.代理机构: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层604-606
邮编: 350011
联系人: 廖柯、陈静
联系电话: 0591-88033399
附1:获取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35050189640700001774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